存款證
存款證一般由機構或銀行發行,可提供固定收入。客戶可於每季、每年或在贖回的時候,獲取已保證的利息回報。存款證設有定息、浮息及結構性三種結構,存款貨幣以港元及美元為主,投資年期介乎1-5年不等,切合客戶不同的需要。
風險聲明
- 投資者應明瞭所有投資均涉及風險,投資產品價格可升可跌,甚至變成毫無價值,故在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應詳細閱讀有關投資產品之銷售文件及風險披露聲明,仔細考慮產品或服務是否適合本身的情況,如有需要,應諮詢獨立專業意見。
- 結構性投資產品為涉及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除非閣下完全了解及願意承擔所涉風險,否則切勿投資此類產品。閣下如對此類產品所涉及風險有疑問,應詢問有關中介人或徵詢獨立專業意見。
- 債券、利率掛鉤存款、貨幣掛鉤存款及存款證並不相等於定期存款,亦不應用作代替定期存款。上述投資產品並非受保障存款,不受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保障。
- 外幣投資受匯率波動而產生風險。客戶如將外幣兌換為港元或其他外幣時,可能受外幣匯率變動而獲利或虧損。
- 人民幣乃受制於匯率風險,以及人民幣現時並非自由兌換的貨幣。透過或由香港銀行進行的人民幣兌換或提供的人民幣服務,須受制於若干有關人民幣的政策或其他限制及相應的有關香港監管要求。有關要求將不時更改而毋須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