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方通过受让现有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收购资产或承接债务等方式,实现合并或实际控制已设立并持续经营的目标企业或资产。
海外并购贷款主要包括直接、间接两种形式,前者用于支付并购方作为其直接发起的海外并购交易价款,如涉及跨境并购,业务开展一般需满足遵守中国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后者通过内保外贷、海外银团或双边贷款等方式,由并购集团的海外子公司作为并购方,子公司实施并购交易及支付价款,业务开展需同时满足贷款人所在地监管部门的要求。
本行根据客户并购计划,协助制定并购策略及结构,并通过一篮子的融资结构,提供资金支援,同时通过财资产品,有效控制客户所面对的汇率及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