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私隐政策声明

1. 银行的承诺
  本行严格遵守个人数据(私隐)条例及其它法例所订立关于浏览网站人士及客户资料的要求,特别是,本行将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附表 1 所列的保障资料原则。

2. 收集与使用浏览网站人士数据
  (a) 记录阁下之浏览 当 阁下浏览本网站时,本行将作出记录。这些资料只会被本行用作以下用途:
    (i) 记录 阁下之互联网地址及 阁下曾浏览的网站,用作统计之用,及方便本行向 阁下提供关于本行财务或有关服务的推广资料。 阁下如不欲接获该等推广数据,可以下列方式联络本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数据保护主任
地址:香港中环毕打街 20 号
传真:2595 9198
    (ii) 以“曲奇”形式收集客户喜好的数据。“曲奇”乃自动记存于 阁下计算机浏览器的微小数据,并可由本行通过本网站取得。但 阁下可以放心, 阁下储于计算机硬盘的数据是不能被本行取得的。使用“曲奇”主要目的是协助本行了解 阁下对本网站的喜好,倘 阁下不愿意接收“曲奇”,可更改浏览器的设定而使“曲奇”失效。
  (b) 阁下使用或申请使用服务 如 阁下是本行客户并使用本行网上服务,或如 阁下正浏览本网站并于网上申请使用本行服务,本行可能向 阁下收集有关资料。如 阁下不提供该等资料,可能导致本行不能处理 阁下使用该等服务或产品的申请。若 阁下透过互联网向本行提供数据, 阁下须承担相关的通讯风险,而该风险的具体内容载于重要声明中的“互联网通讯”部份。此外,本行自 阁下收集的数据,除用以执行 阁下的指示或处理 阁下之服务申请外,亦可能用作载于关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致客户的通知内的用途。
  (c) 存取 阁下装置上已安装的应用程序 阁下使用本行流动应用程序时,本行可能会存取 阁下装置上已安装的应用程序资料,以侦测当中是否含有恶意程序,从而保障 阁下的账户,防止恶意程序诈骗。
  除上述用途外,除非获得 阁下明确的许可,否则,本行不会将自 阁下收集的数据用作其它用途。
3. 保障浏览人士的数据
  (a) 限制披露 除非已获 阁下同意或在法例所容许或要求下,否则,本行不会将 阁下提供的数据向任何第三者披露。
  (b) 数据安全保障 本行只容许获授权的员工查阅 阁下所提供的数据,以确保该等数据不会被用作未经许可的用途,或被意外地更改或删除。本行亦采用加密技术以保障 阁下敏感性个人数据的传送。
  (c) 数据保留限期 本行将保留所有网上交易的记录作核实及稽查之用。当不再需要该等数据时,本行将销毁该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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